中芯国际与中芯北方订立协议 涉及货品供应及提供或接受服务等

1949idc 2年前 (2024-11-13) 阅读数 362 #人工智能

中芯国际公布,2017年12月6日,公司与中芯北方订立框架协议,内容有关货品供应、提供或接受服务、资产出租、资产转移、提供技术授权或许可以及提供担保,为期3年,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。

其中,购销商品年度上限分别为9亿美元、11亿美元、15亿美元;提供或接受服务的年度上限分别为1亿美元、1.5亿美元、2亿美元;资产出租年度上限分别为2亿美元、2亿美元、2亿美元。

此外,资产转移年度上限分别为2亿美元、2亿美元、2亿美元;提供技术授权或许可年度上限分别为1亿美元、1亿美元、1亿美元;为融资活动提供担保年度上限分别为10亿美元、10亿美元、10亿美元。

公告日期,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其全资附属鑫芯(香港)投资持有公司约15.06%股权,故其根据上市规则于发行人层面上为公司关联人士。集团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分别持有中芯北方已注册资本约51%及32%,因此,中芯北方为公司关联附属公司,为公司关联人士。

由于持续关联交易的全年上限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达5%或以上,但低于25%,因此,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不获豁免持续关联交易。因此,框架协议及特定不获豁免持续关联交易,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申报、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。

如需获取更多资讯,请关注全球半导体观察官网(www.dramx.com)或搜索微信公众账号(全球半导体观察)。

版权声明

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
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
© 2010 首途云安 & 厦门硕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& 闽ICP备11016866号 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B1-20203020 地址:福建厦门思明区嘉禾路297号1806
高新技术企业
软件产品证书
计算机软件著作权
ISO认证
国家3A企业